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树立公司恢复上市后新形象,适应公司新业务发展的需要,经2002年10月25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10月25日在沈阳市工商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更名后,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及股票简称不变,H股股票代码不变、简称变更为“东北电气”。
    本公司A股股东无须办理换领手续。
    本公司H股股东需要换领新公司名称股票。换领办法:H股股东可在2002年11月4日至12月3日期间,将现有股票送交香港证券登记公司(地址为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9楼1901-1905室),以换领附有本公司新名称之股票,费用由本公司支付。新股票于送交日期起计十个工作日内可供领取。从2002年12月4日起,股东必须就所发行之新名称股票承担费用港币2.50元,方获接纳换领新股票。股东也可以不换取新名称股票,原有股票仍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