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于1998年6月5日(星 期五)上午9时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8号沈变文化宫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刊登在4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南华早报》 上,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62人,持有和代表的股数4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7, 337万股的53.5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沈阳市公证处对本次 大会作了现场公证。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1997年度董事会报告》(赞成票4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
    二、《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票4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
    三、《1997年席监事会报告》(赞成票4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
    四、《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票4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
    1997年净利润为人民币(下同)89,817,00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8,982,000元; 提取5%法定公益金4,491,00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6,344千元, 加上期初 未分配利润22,635千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98,979千元。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为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在 1998年中报前暂不对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的议案》:会议决定继续聘任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的境外核数师及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境内核数师,聘期一年,并授 权董事会核定其酬金(赞成票4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六、以特别事项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案:
    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下述修改: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1条、第5条和第6条中“股份有限公司”修改为“合资股份 有限公司”,其它不变(赞成票4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