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15日召开,到会股东24名,代表股权95,346,759股,占公司总股本47.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林先生主持,以普通决议案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其中第11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1、公司200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93,834,214股,占有效投票数 98.41%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1,512,545股,占有效投票数 1.59%
    2、公司200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 93,834,214股,占有效投票数 98.41%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1,512,545股,占有效投票数 1.59%
    3、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情况的说明报告
    赞成票 94,595,275股,占有效投票数 99.21%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751,484股,占有效投票数 0.79%
    4、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5、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 93,756,183股,占有效投票数 98.33%
    反对票 1,590,576股,占有效投票数 1.67%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6、公司董事蒲世军先生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7、推荐牛福元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8、推荐邢伯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9、推荐徐鹏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10、推荐关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11、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1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票 95,346,759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13、关于共同出资组建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 91,299,188股,占有效投票数 95.75%
    反对票 0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4,047,571股,占有效投票数 4.25%
    股东大会责成董事会组织办理组建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司已于200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关于披露资产评估报告的提示性公告”,经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公司拟用于设立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蜀都大厦宾馆增资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为3.68亿元,比原方案3.65亿元超出的300余万元,由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购买。
    14、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赞成票 92,071,155股,占有效投票数 96.56%
    反对票 1,743,121股,占有效投票数 1.83%
    弃权票 1,532,483股,占有效投票数 1.61%
    以上1-14项议案详见2003年2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03年3月1日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03年3月15日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0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二OO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2003年3月29日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建民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00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