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公司与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事宜(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见2003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委托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投资的资产所作《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公告如下: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由于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报告使用者应特别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书“十、特别事项说明”所述内容。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因将部分资产用于对成都蜀都大厦宾馆增资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我司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以及价值评估等程序,对委估资产在2002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其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4.16 34.16 33.16 -1.00 -2.92 固定资产 37,601.96 37,601.96 36,767.75 -834.21 -2.22 其中:建筑物 35,508.66 35,508.66 19,807.13 -15,701.53 -44.22 机器设备 1,629.08 1,629.08 1,793.91 164.83 10.12 土地使用权 464.22 464.22 15,166.71 14,702.49 3167.13 合计 37,636.12 37,636.12 36,800.91 -835.21 -2.22
    本评估报告于二00三年四月六日提交委托方,有效期为壹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负责人: 唐光兴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屈仁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史万强
    
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