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于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在蜀都大厦东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十一人,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经研究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推选李峰林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选举程高潮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此议案须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此议案须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同意关于投资组建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此议案须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拟由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蜀都公司)以实物净资产作价9500万元出资,占公司总股本的95%;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公司)以现金500万元出资,占公司总股本的5%。
    蜀都公司用作出资的实物净资产包括: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审计的成都蜀都大厦物业,包括蜀都大厦(下同)东楼1-6层、16-34层、地下1、2层,建筑面积为26942.46平方米,南楼1-7层、地下1-2层,建筑面积为18208.24平方米,北楼1-7层、地下1-2层,建筑面积为9263.51平方米,西楼建筑面积为2489.05平方米,中庭展场及精品屋,建筑面积为4531.92平方米的建筑物、设备设施、运输机械等实物资产,再扣除相应的债务后的净资产。
    公司经营范围为:宾馆旅游,餐饮娱乐,商品销售,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等(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范围为准)。
    公司的存续期为拾年。即从公司审批机关向公司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之日起至10年期届满止。
    投资公司为蜀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9600万元,蜀都公司占权益95.83%;成都海伟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占权益4.17%。其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资本经营,高新技术实业投资及管理,高新技术成果项目的投资及咨询服务。
    附件:关于修订《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说明
    
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