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在成都蜀都大厦北六楼会议中心召开,到会股东 12 名,代表股权127,921,148股,占公司总股本42.17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林主持,以普通决议案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厦公司")46%的股权及本公司应收大厦公司款项2,523.55万元与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科技")拥有的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75%的股权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其净资产评估值为3,888.18万元。本公司应收大厦公司款项置出债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523.55万元,两部分相加为6,411.73万元;置入资产为双良科技持有的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75%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其净资产评估值为8,310.56万元。本次置出、置入资产均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即置出资产作价6,411.73万元,置入资产作价8,310.56万元。置入资产作价与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价差1,898.83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将所持有的大厦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与双良科技拥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的江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厦公司5%股权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422.63万元,受让方江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投资公司支付上述转让价款人民币422.63万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置换的有关事宜
赞成票 36,922,983 股,占有效投票数 100% 反对票 0 股,占有效投票数 0% 弃权票 0 股,占有效投票数 0%
    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已进行了回避并放弃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权,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90,998,165股未计入有效投票数内。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和关联交易公告及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披露。
    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赵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关于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