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6月28日上午9:00时(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8:30时至9:00时)
    3、会议地点:成都蜀都大厦北六楼会议中心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预案;
    7、关于修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改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2、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3、关于推荐马培林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本公司与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本公司控股的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热电分公司签署的《电力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16、本公司控股的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热电分公司签署的《蒸汽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17、本公司控股的的江阴舒卡纤维有限公司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热电分公司签署的《电力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18、本公司控股的的江阴舒卡纤维有限公司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热电分公司签署的《蒸汽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19、推荐李峰林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推荐程高潮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1、推荐缪双大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2、推荐江荣方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3、推荐马福林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4、推荐洪复胜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5、推荐唐泽平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6、推荐牛福元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7、推荐张洪发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候选人;
    28、推荐邢伯龙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候选人;
    29、推荐徐鹏展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候选人;
    30、推荐关 伟先生为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候选人;
    31、审议关于处置部分物业资产的议案;
    32、审议关于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分立的议案;
    33、审议关于本公司董事年薪标准及发放办法的议案。
    以上第1-14项议案见2005年1月22日、第15-18项议案见2004年12月28日、第19-30项议案见2005年4月20日、第6-7项、第31-33项议案见2005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以上第6、32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案通过表决。
    以上第14-18项议案属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放弃对该等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权。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5年6月22日下午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本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于200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8:30-12:00,2:00-5:30节假日除外)前往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678号办公室,6月28日上午8:30时在会场门口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邮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757539
    传 真:028-86741677
    联 系 人:崔益民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