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收购资产完成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4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了本公司关于收购江阴舒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卡纤维")60%股权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本次收购为协议受让股权方式。经舒卡股份与江阴恒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科技")协商议定,舒卡股份收购恒创科技所持有的舒卡纤维60%股权的价格以舒卡纤维2004年7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收受双方共同议定。根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2004)436号审计报告,截止2004年7月31日,舒卡纤维的总资产23,802.48万元,负债合计13,392.57万元,净资产10,409.90万元,2004年1至7月实现净利润477.56万元。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04)第7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04年7月31日,舒卡纤维净资产评估值为13,769.53万元,相应的该公司60%的股权评估值为8,261.72万元。收受双方共同议定,舒卡股份收购舒卡纤维60%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8,261.72万元。
    支付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在舒卡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5日内支付51%,即42,134,761.8元。剩余款项40,482,418.2元在舒卡纤维的股权过户至舒卡股份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舒卡股份将以部分贷款和部分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收购资金,现已支付5,000万元。
    二、上述收购的资产已于2004年9月28日完成过户,即:舒卡股份收购恒创科技所持有的舒卡纤维6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特此公告
    
四川舒卡种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