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北海市财政局北财字[2003]22号文件《关于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本公司一次性财政补贴1500万元,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列入公司“补贴收入”科目核算。
    本公司已全部收到上述1500万元财政补贴。
    特此公告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