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00三年四月十日上午十时在北海市香格里拉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四名,缺席监事已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定荣先生主持。
    会议经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二00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形成以下决议:
    一、二00二年,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管理,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
    三、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有效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