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1月2日上午十点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应通知到董事11名,实通知到董事11名。会议经过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由丁建民先生担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