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一年十二月二十 七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委托表决一名,监事会成 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凤堂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如下 决议:
    一、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01年10月10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会议主要议案因国有股股东《放弃配股承诺函》没有及时得到国家有 关部门批准,使股东大会无法对配股预案进行表决,故董事会于2001年10月12日作了 推迟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考虑到短期内该问题还得不到解决, 所以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需2001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有关2001年配股的议案予以取消, “提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 程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董事谢文浩先生投了弃权票。
    二、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北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华公司”) 50%的股权的议案》;(详细情况见关联交易公告)
    上海北华公司是深圳市华能汇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智公司”) 与宁波北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共同组建。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汇智公司出 资500万元,占50%股权。宁波北华公司出资500万元,占50%股权。
    为理顺本公司股权投资关系, 公司以经审计后上海北华的帐面净资产值为计价 依据,向深圳汇智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北华公司的50%的股权。
    本议案关联的董事未参加本议案的表决。
    三、通过《关于转让深圳华能汇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智公司”) 16.7%的股权的议案》;(详细情况见关联交易公告)
    深圳汇智公司是本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组建。 注册资本18000万元,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6. 7 %。 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 9000万元,占50%,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33.3%。
    为进一步理顺本公司股权投资关系, 公司以经审计后深圳汇智公司的帐面净资 产值为计价依据,向华能房地产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深圳汇智公司16.7%的股权。
    本次转让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汇智公司的股权。
    本议案关联的董事未参加本议案的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2年1月2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题:
    1.审议《转让深圳汇智实业有限公司16.7%股权的议案》;
    2.审议《提取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2年1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东。股东不能亲自参加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五)会议登记办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 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02年1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七)登记地点:公司九楼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 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地址:广西北海市海角路145号
    3. 邮编:536000
    4. 联系电话:0779-3922254、3906393
    5. 传真:0779-3906393
    6. 联系人:温杰、苏巍
    特此公告。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