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6月19 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公司2000年度派息方案为:以2000年度末总股本188,47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8月6日。
    2.除息日为2001年8月7日。
    三、派息对象:
    2001年8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8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国有股、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2.若投资者在8月7日办理了“北海新力”股票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处领 取。
    3.社会公众股东的股息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代缴。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角路145号
    邮编:536000
    联系电话:0779—3906393(传真)、3922254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