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六名,委托表决三名,监事会成员和 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经董事长授权,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焕良先生主持。 会议经过 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00 年本公司共实现利润总额 17905313.13元,净利润15574701.9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57470.19元, 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778735.10元,加上1999年未分配利润50194250.08元, 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63432746.71元。
    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0年末的总股本18847.18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剩余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六、预计2001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次数为1次;
    2.公司2000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司2001年度预计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的20%以上用于2001年度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形式以派发现金为主;
    4.具体分配办法根据公司2001年度实际情况确定。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关于制定财务制度的议案
    九、关于计提四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关于深圳汇智公司分立的议案
    深圳市华能汇智实业有限公司是由华能房地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 团公司、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股份公司,我公司投资3000 万 元,占深圳汇智实业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6.70%。为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拟将我公司参股深圳华能汇智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进行分立变更。
    十一、关于聘任证券事务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 公司拟聘证券部温杰同志为证券 事务授权代表。
    十二、关于住房周转金帐务处理的议案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以上第一至第五、第七、第十、十三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股 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