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说明书》、《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原计划于2007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25日。
    鉴于公司不能在股权登记日前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以股抵债的批复文件,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召开时间将后延。待公司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以股抵债的批复文件后另行确定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召开日期,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交易。
    特此公告。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