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组合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股改组合方案”)于2006年12月23日刊登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电话及网络征询、现场拜访等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绝大部分投资者对方案的对价表示理解和支持,但同时要求公司对今后的发展作出详细的表述。在此基础上,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维持公司股改组合方案不变。
    有关公司发展情况如下:
    根据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于2006年8月1日的第131次会议关于组建北部湾(广西)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北部湾沿海三港的重大决策和广西自治区实施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战略的统一部署,北海港将服从大局,落实配合北部湾三港整合的各项工作。在北部湾三港的整合当中,北海港作为北部湾三港唯一的上市公司,将能够充分发挥在证券资本市场的独特优势,为北部湾三港整合提供良好的平台基础,而北部湾三港的整合也将使北部湾沿海港口实现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消除北部湾三港恶性竞争的不良因素,这将给北海港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关于自治区对北部湾三港整合具体详细的工作进展,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01月08日复牌。
    公司的股改组合方案详见200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A21、A22版,《证券时报》C2、C3版和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说明书》、《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说明书摘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以股抵债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