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8日在北海港石步岭港区接待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已通知到董事9人。董事杨延华先生、谢文浩先生、刘海秋先生、苏华春先生、陈怡女士,独立董事赵树梅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徐文元先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杨延华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谷燕铭女士、牛志伟女士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赵树梅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请王宏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请王宏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王宏涛先生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书附后。
    2.《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议案》
    同意公司副总裁董延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裁一职。
    特此公告。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1月18日
    附件一:王宏涛先生简历
    王宏涛,男,出生年月:1975年5月,学历:本科,专业职称:会计师。
    1996年~2000年 于天津市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 任职员;
    2000年~2004年 于天津市大众机构管理有限公司 任资产部经理;
    2004年至今 于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任审计部经理。
    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书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聘请王宏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结果,结合王宏涛先生的简历及工作实际情况,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程序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赵树梅、谷燕铭、牛志伟    200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