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1年7月29日至 8月4 日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 巡检期间巡检人员认真审阅各种 有关资料,深入工作现场,并于8月10日向本公司下达了西宁特派办公司字[2001] 11 号《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限期整改通 知书》进行了认真讨论,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精神,针对《限期整改通知书》 中提出的问题,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问题一:公司应详细说明2000年度“其他应收款”1.08亿元形成的原因及明细 并及时清欠。
    整改方案: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8亿元,主要为 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往来资金,明细已在2000年年度报告中作出列示并予以说明,主 要欠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原因
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419,284.00 借款
上海富友房产有限公司 30,321,400.00 借款
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4,997,455.00 往来款
青海百盛绿色农业有限公司 5,090,500.00 借款
青海省百货劳动服务公司 3,165,822.46 往来款
    由于2000年末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富友房产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故该项目反映的余额较大,如果将上述两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此项目的余 额为1911万元。至2001年6月30日,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所欠款项已全部收回;青 海省百货劳动服务公司欠款已收回2,739,680元,剩余款项426,142.46元将于2001年 12月底前清理完毕;青海青海百盛绿色农业有限公司已承诺于2002年6月30 日前全 部偿还所欠款项。
    问题二:公司2000年度收购深圳市信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 形成长期 股权投资差额27,471,473.64元,2000年度应摊销的228,928.94元,公司未摊销,应予 以补摊。
    整改方案:收购深圳市信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根据《企业会计 制度》规定,按10年期限摊销,因收购时间为2000年12月, 股权投资差额从收购次月 起开始摊销,故2000年度未进行摊销。公司已于2001年1月起进行摊销,并于2001 年 中期报告中披露摊销金额。根据贵办提出的整改通知,本公司将在2001年8月份补摊 2000年度应摊销的相应金额。
    
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