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已经2007年7月26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债权人可以自2007年7月30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2007年7月30日起45日内,本公司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1、直接到本公司申报:请持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9号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以邮寄方式申报: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9号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810001,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
    0971-6144887,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杜鹏环陈素英
    联系电话:0971-6138725
    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