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截止2006年12月5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29家,目前已有25家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股改动议,占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的99.8%。
    二、公司股改保荐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已经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杨光。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重组相结合进行,目前重组的程序性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预计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