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第四项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为:
    一、利润分配:
    199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16517755.49元,税后利润额为14417071.56元, 加上 199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746566.77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15163638.33元。根 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1996 年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1441707.16元;
    2、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1441707.16元;
    3、按1996年末股本数,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含税);
    4、剩余部分707032.65元,计入未分配利润。
    二、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1996年末总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实施每10股转增4股。
    
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