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3月30日在青海 省西宁市青 百商城8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人,所持股份56556963 股,占总股本的78. 19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99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16517755.49元,税后利润额为14417017.56 元 , 加上 199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746566.77元,本年可分配利润总计15163638.33元。根据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1996 年度分配 方案如下:
    1.提取10%法定积金,计1441707.16元;
    2.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1441707.16元;
    3.按1996年末股数.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含税);
    4.剩余部分707032.65元,计入未分配利润。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改变投资方向和投资青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配股工作于1996年10月10日结束,青百商城二期工程由于配股资金到位 延迟,怠误了基建时机。根据199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6年度投资计划和人总 行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分业管理、分业经营的要求,青海证券公司必须与银行脱钩,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1996年12月18日银办函[1996]384号"关于青海证券公司增资 改制的批复"中,明确了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投资额度, 确立了本公司 对青海证券公司地相对控股地位。此投资额度掌握在4000-550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组建集团公司的议案;
    (七)审议了关于更换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表决本公司仍聘用甘肃第二 会计师事务所。
    
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