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25日下午3 时在本公司综合大楼十七楼会议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7人, 代表股份126,43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6%。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26,4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26,4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26,4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净利润为26,706,172.31元, 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2,670,617.2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670,617.23元,提取20 %的任意公积金5,341,234.4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612,826.07元, 本年度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636,529.46元。本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0 年末总股 本247,598,6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 应付股 利共计17,331,903.68元,余下35,304,625.78元结转下年度再分配。
    同意票代表股份126,4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交的关于更换 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的原因, 原江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派的董事易中强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补选叶伟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任期由2001年5月25 日 至2002年5月21日。
    同意票代表股份126,4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1年5月26日
    附:董事候选人叶伟杰简历
    叶伟杰,男,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江门市财政局秘书科副科 长、企财科科长,现担任江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具有多年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