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4月18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陈林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尚须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1,159,520.13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15,952.01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1,115,952.01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0,602,417.2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530,033.33元。由于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数额较小及公司房地产项目需大量投资,故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可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预案尚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002年,公司利润增长幅度虽较大,但利润总额增长相对较小,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不多,同时公司的房地产项目还需大量的投资,因此,从稳健经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2003年度利润不分配,具体做法将依当时实际情况再定。此预案尚须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再变更199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详情见本公司董事会关于再变更199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七、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2003年将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经本公司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支付其报酬为45万元/年(不包括差旅费)。
    此议案尚须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对本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的改变
    本公司不需用、未使用固定资产原不计提折旧,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和财政部财会[2002]18号文的有关要求,从2002年1月1日起改为执行对上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政策。由于公司无不需用、未使用固定资产故无需对不需用、未使用固定资产补提折旧。
    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对不需用、未使用固定资产补提了折旧,对此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323,182.08元,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调减了2001年度的净利润41,747.75元;调减了2002年年初留存收益323,182.0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58,545.66元,盈余公积调减了64,632.42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同期数栏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25,147.47元。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根据2003年3月13日董事会决议,从2002年开始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帐准备计提方案调整为:
    1、由于本公司与宏远集团就占用款的偿还达成以土地清偿的协议,占用款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所以准备单项对宏远集团占用款不计提坏帐准备。除宏远集团以外的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仍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但坏帐准备计提调整为:
项目 帐龄 原政策计提比例 现政策计提比例 应收帐款 1年以内 0 3﹪ 1~2年 10﹪ 10﹪ 2~3年 25﹪ 25﹪ 3~4年 50﹪ 50﹪ 4年以上 50﹪ 100﹪ 其他应收款 1年以内 0 1﹪ 1~2年 0 3﹪ 2~3年 5﹪ 6﹪ 3~4年 10﹪ 12﹪ 4年以上 10﹪ 15﹪
    由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增加了200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60,926.36元。
    九、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基本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2、截止2002年12月31日,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欠款为5.228亿元,该款项的形成是由于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在近几年的产业转型中流动资金需求量大,陆续向本公司借款所致。为解决这一状况,本公司董事会结合2001年初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提供的还款计划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详细的五年清收欠款计划。董事会同时决定,从2001年开始不再对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新增其他应收款。2002年,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归还欠款1,134.80万元,由于其未偿付2002年度的资金占用费1,927.99万元,故占用款余额增至5.228亿元。
    为加快解决宏远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问题,董事会与其进行了充分协商,在综合考虑其目前的经营、资产状况及本公司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其用土地来抵偿对本公司的占用款。2003年3月,本公司与宏远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偿债协议》,同意宏远集团以其拥有的宏远新城L区的土地使用权抵偿对本公司的部分占用款及2002年度资金占用费共17,535.03万元(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与宏远集团达成了以另两块土地偿还剩余占用款的意向,目前已取得东府办〔2003〕10号文批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占用款问题可望得到妥善解决。
    公司董事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欠款的清收工作,确保欠款的如期偿还。
    十、决定于2003年5月20日召开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的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03年5月20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
    2、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5)审议再变更199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6)审议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推选陈建华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及其报酬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①于2003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登记方法
    ①法人股东凭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③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附后)。受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
    ①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②参会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十六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2412655 传真:0769-2412655
    联系人:吴荔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