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3月13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陈林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经关联董事陈林先生、刘伟权先生、陈海涛先生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一致同意与控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偿债协议》,同意其以宏远新城L区97,27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以17,535.03万元的价格抵偿所占用本公司的部分资金15,607.04万元及2002年度资金占用费1,927.99万元。
    此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加快解决大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问题。按照宏远集团与本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宏远集团须在五年内将所占用的本公司资金清偿完毕。2001年,其已按协议完成了还款任务。近年来宏远集团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虽已逐步好转,但由于占用款余额大,宏远集团难以在短期内用现金将剩余款项清偿完毕。故本公司与宏远集团进行了反复磋商,决定宏远集团用土地来抵偿占用款,将此问题尽快解决。此举一方面减少了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夯实了公司的资产;另一方面,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极为有利。自2000年以来,经过产业结构调整,公司的业务重心逐步回到了房地产业,本公司房地产业在房地产逐步升温及东莞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近两年实现了较大的突破,成为本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倡导“运动健康”的“宏远房地产”成为东莞市最知名的房地产品牌之一,增加土地储备与公司的发展战略一致。宏远集团此次用于抵偿债务的土地,位于东莞市城市中心区的南城区,紧邻东江南支流及本公司房地产重点项目金丰花园,这为金丰花园的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宏远房地产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因此,此次土地偿债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发展是有利的。
    二、经关联董事陈林先生、刘伟权先生、陈海涛先生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一致同意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提出的继续以优质土地抵偿其所欠本公司剩余3.4亿元占用款的方案。
    待广东宏远集团公司以其宏远新城L区的土地使用权抵偿对本公司的部分占用款后,宏远集团尚占用本公司3.4亿元资金,为尽快解决占用款问题及增加本公司的土地储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宏远集团的还款方案,将位于东莞市城市中心区另两块土地抵偿剩余债务,该土地偿债事项预计在2003年内完成,本公司将在有关工作成熟时再另行审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改变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从2002年开始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方案调整为:
    ① 董事会认为,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可以妥善解决占用款问题,所以准备单项对占用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此会计处理尚未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② 除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占用款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仍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但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如下:
项目 帐龄 原政策计提比例 现政策计提比例 应收帐款 1年以内 0 3﹪ 1~2年 10﹪ 10﹪ 2~3年 25﹪ 25﹪ 3~4年 50﹪ 50﹪ 4年以上 50﹪ 100﹪ 其他应收款 1年以内 0 1﹪ 1~2年 0 3﹪ 2~3年 5﹪ 6﹪ 3~4年 10﹪ 12﹪ 4年以上 10﹪ 15﹪
    四、决定于2003年4月16日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的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03年4月16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
    2、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公司以其宏远新城L区的土地使用权抵偿所欠本公司部分占用款及2002年度资金占用费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①于2003年4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登记方法
    ①法人股东凭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③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附后)。受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
    ①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②参会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十六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2412655 传真:0769-2412655
    联系人:吴荔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