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2年3月29日在本公司16 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民高先生主持,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在2001年度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其运作 基本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任务时没有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前任董事、 部分现任董事以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监事会将以此为鉴,在今后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管理。 同时,监事会对董事会为解决大股东占用款等相关事项所采取的整改措施给予充分 的肯定。希望董事会在今后在抓好公司生产经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运 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此议案尚须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7. 0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增加了0 .88亿元,增加部分主要是部分长期借款转为短期借款所致, 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 款与长期借款的总额与2000年度相比增加了1000万元,增长幅度在减小,但短期借 款总额较大,公司的财务负担较重,同时也面临短期偿债的压力,公司要切实提高 经营水平,增强盈利能力,减轻负债。
    2、其他应收款余额为7.11亿元,其中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欠款达5.148亿元。报 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总额比2000年末减少了约2000万元,广东宏远集团公司的欠款是 由于该公司在2001年前的产业转型中流动资金需求量大,陆续向本公司借款所致。 由于公司资金被占用,造成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并且该款项能 否及时收回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深交所及本监事 会的督促下,大股东欠款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根据2001年初本公司五年清收广东 宏远集团公司欠款的计划,即在2000年末总额574,182,778.44元的基础上,2001年 清收10%,2002年清收20%,2003年清收20%,2004年清收25%,2005年清收25%, 2001年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归还欠款5900万元,完成了2001年度的还款计划。
    本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为解决大股东欠款问题所作的努力给予肯定,本监事会 在今后将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加大清收欠款的力度,确保欠款的如期归还,维护广 大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通过了《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