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2月7 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 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 监事会成员全 部列席会议,会议由陈林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同意将广东宏远足球俱乐部一队、二队球员(共35名球员)及甲B 球队资格转让 给青岛海利丰体育基地有限公司,广东宏远足球俱乐部保留三队、四队球员(共57名 球员)。转让费参考广州中天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值,经双方友好协商, 转让 费定为18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与青岛海利丰体育基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授权广东宏远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岳永荣先生经办出售事宜并签署《转让广东 宏远足球俱乐部甲B资格暨俱乐部一、二队球员协议书》。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全国甲B联赛的新规则,甲B 球队在 2001 年只升不降 ,2002年只降不升,广东宏远足球俱乐部在2001年联赛中名列第十,失去了升甲A的机 会,同时,由于甲B联赛环境复杂,本公司面临比较大的经营压力。转让广东宏远足球 俱乐部一队、二队球员及甲B球队资格,使公司有比较宽松的环境, 利用丰富的球队 管理经验,大力培养三队、四队球员,通过参加以后乙级联赛或通过转让球员实现效 益。另外,通过上述转让,有利于整合公司的体育产业资源, 使公司更有精力做大做 强自己的强项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综合效益。
    上述转让使广东宏远足球俱乐部产生亏损356.26万元, 但此举对公司的长远发 展是有利的。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