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25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员工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股东85名,代表公司股份10897.2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份15949.98万股的68.3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其主要内容为:
    1、本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净利润8948.3万元,提取10%为法定公积金,即894.83万元;提取10%为法定公益金,即894.83万元;提取30%为任意公积金,即2684.5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74.2万元。另动用资本公积金11426.4万元,共计15900.6万元。其中12600.4842万元用于送股,按配股后总股本15949.98万股计算,为每10股送7.9股,另每10股派现金2.00元,共派发现金3189.996万元,尚余110.1198万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该方案将于近期实施,具体详情另行公告。
    2、同意陈健枝先生、谢国文先生、古健新先生因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梁国枢先生因退休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并增选陈锦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3、同意公司职工代表胡志强先生、董昆岭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增选钟振强先生、朱剑飞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4、授权董事会在实施1995年度分红送股后对公司章程有关股份条款进行修改。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