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5年11月2日召开会议 , 董事会根据 1995年9月9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充分考虑有关各方的意见的情况下,通 过与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协商, 一致同意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放弃以土地使用权作价认 购本公司两家发起人转让的配股, 该两家发起人股东放弃原拟转让给广东宏远集团 公司的配股权。
    董事会仍将欢迎和支持1995年9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同意广东宏远集团公 司采取适当方式参股本公司的决定。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