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7月19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会议,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7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见附件)
    公司自查情况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原《信息披露制度》废止。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