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
    2、召开地点: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林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16名,代表股份146,112,069股,占公司总股份622,755,604股的23.4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推荐刘伟权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推荐周明轩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推荐王连莹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推荐黄文忠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推荐戴炳源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推荐冯炳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推荐胡志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1、推荐黄金维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2、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12,069股,赞成146,112,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梁治烈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梁治烈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