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1995年9月9日在东莞市 宏远工业区宏远员工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股东95名,代表公司股份9883.83万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份14283万股的69.2%,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大会审议并以赞成票9883.83万股,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通过了本公司董事会 提出的1995年度增资配股的方案,公司章程修改报告及公司近期发展计划报告,其 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1995年度配股方案为:
    1、按照1994年中期送红股后的总股本10080万股为基数,以10:3 的比例进行 配股。按现有总股本14283万股全面摊薄后,实际配股比例为10:2.1。
    2、广东宏远集团公司以每股0.05 元价格受让本公司两家发起人东莞市篁村区 经济联合总社和东莞市城宝综合贸易公司的配股权,共计1074465万股, 广东宏远 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大岭山工业区商住用地评估作价认购该部分配股。
    3、配股价为每股5.80-6.50元。
    4、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与日本TDK集团全资子公司香港新科实业 有限公司合建新科磁电制品厂(总投资1亿美元)。
    5、授权董事会根据1995 年度增资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而对《公 司章程》有关股份条款进行修改。
    6、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及进行本次增资配股的其他未尽事项。
    7、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截止到1996年3月10日。
    (二)公司章程第四条修改为“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83万元”, 第十 二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额为14283万股”,无其他修改。
    (三)同意广东宏远集团公司除了认购本次受让的配股外,采取适当方式增持 本公司股份。
    (四)同意董事会确定的“以宏远工业区开发经营为基础,全面扩大与外商合 资合作、长短结合、以短促长”的发展方针,保持公司高速稳定的增长。同意公司 与日本TDK集团、美国佳尔福公司、 美国环球投资公司以及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 贸易发展局进行合资合作。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林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