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4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林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7名,代表股份146,151,093股,占公司总股份451,283,864股的32.3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陈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刘伟权先生为公司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周明轩先生为公司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陈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王连莹先生为公司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周敏女士为公司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刘宪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黄文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冯炳强先生为公司监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选举熊伟平先生为公司监事。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上述三位人士与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朱剑飞先生、黄懿女士组成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8、审议通过了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51,093股,146,151,093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广东宏远集团公司签署《资产负债转让协议》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6,771,074股,16,771,074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梁治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