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5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1995年配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席对象
    1995年5月10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一万股及以上的股东。不足一万股的股东,可按每一万股或以上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如股东代表不能出席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1995年5月12日(上午8∶30—9∶30)前往本公司证券部办理股东大会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69—2412655 传真:0769—2412529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995年5月12日上午9点30分(会期半天)
    地点:宏远工业区宏远俱乐部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