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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定价发行方法公告书
1994-07-16 打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本次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宏远股票),由主 承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定价发行,欲购买 宏远股票的投资者可根据本公告书进行定价申购,现将发行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800万股宏远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定价为6 .38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足后,宏远公司总股本为7200万股。1994 年度宏远公 司盈利预测为每股税后利润0.94元(按总股本7200万股,所得税率33%计算),发 行市盈率为6.79倍。

    2、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及境内法人(政策、 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可在已开通深圳买卖业务的证券营业网点处申购宏远股票。

    4、宏远股票《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在1994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南 方日报》、《东莞市报》上。

    5、宏远股票简称“粤宏远A”,股票代码“0573”。

    二、定价认购申报程序

    1、各证券营业机构接受申购时间为1994年7月20日-22日(星期三至星期五) 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申报认购期间,深交所在交易行情内公布宏远股票发行总量1800万股, 发 行定价6.38元/股。

    3、未开设证券帐户的申购者应在7月22日(报盘日)之前以申购者所在地银行 和证券登记机构处办理银行存折和证券帐户卡,并将申购资金存入资金帐户,已从 事深股交易的申报者不必再另行开设帐户。

    4、认购申报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股的方式相同, 具体如下:申购者填写申购 委托书、写明申购者姓名、股东代码、申购数量、申购价格及委托人签名,申购者 通过电话委托申报时应输入股东代码、宏远股票代码、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申报结束后,证券商出具申购委托确认书给申购者。

    5、委托申购价格6.38元/股,低于或高于6.38元/股的申购将不予接受。

    6、投资者按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缴款,无需交纳发行手续费及印花税。

    7、投资者申购数量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一次最高申购 量为99.99万股。

    8、同一证券帐户可多次申购,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9、受托证券商在申购期内全额冻结投资者的申购款。

    三、实际认购量的确定

    申购期结束后,深交所交易系统即是全部合法申购数据进行处理。当申购总量 小于或等于发行总量时,投资者按实际申购数量全额认购;剩余部分按照发行人和 承销商的发行协议处理:当申购总量高于发行总量时,投资者按申购总量与发行总 量的比例认购。

    认购比例=1800万÷有效申购总量×100%

    每一位投资者的实际认购量=申购量×认购比例。

    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各投资者实际认购认购量如出现不足整手(100 股)的情 况时,零股则按投资者申购量大小顺序进行取整。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实际认购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即36万股。

    四、发行与清算交割工作程序表

    1、投资者在申购委托前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在其保证金(资金)帐户内, 投资 者申报后,证券商在申报期内全额冻结投资者的申购款项。

    2、申购期结束后,深交所即时对全部合法申购数据进行处理, 确定认购比例 和每一投资者的实际认购数量,并通过深交所成交回报系统于当日回报各证券商, 同时将有关资料传送登记公司。

    3、在申报期结束后第二个营业日,证券商解冻投资者未认购的申购款。

    4、在申报期结束后二个营业日内, 证券商按投资者实际认购的金额将认购款 划到深交所指定帐户。

    5、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将新股认购明细资料传送各地证券登记机构, 各证券商 与各地证券登记机构就认购明细资料进行核对并确认。

    6、认购者凭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认购委托书到证券处查询确认情况, 打印 或领取证券存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定价发行并非上市;

    2.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购价格与数量的规定,同一个股东代码可以申购多次,而 且不能撤单;

    3.各地证券商务请严格遵守深交所有关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宏远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次定价发行方案全文,如对本 公告有疑问,投资者可向以下机构查询:

    (1)发行人

    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陈 林

    联系人:郭松波 李正雪 刘伟权

    电话:(0769)413877,(0769)412655

    (2)主承销商

    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驻穗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麓景路黄田直街1号

    广信商业中心十五楼

    法定代表人:王景师

    联系人:许 凡 谢东晖

    电话:(020)3321280,3321269

    

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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