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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G金盘 项目:公司公告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4-02-24 打印

    一、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金盘

    股票代码:00057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中国工行海南信托投资公司)

    住所:海口市国贸北路20号

    联系电话:0898-6854142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名称: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保税区办公大厅C区第17-甲单元

    电话:0898-66802989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三、持股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04年2月18日

    特 别 提 示

    (一)报告人(信息披露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国有法人股,尚需得到财政部批准方可实施。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交易双方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工行国贸支行/转让方:指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

    上恒公司/受让方:指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

    金盘实业:指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转让金盘实业8.95%股份的行为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转让方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

    注册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20号

    注册号码:4601001000803

    企业类型:国有商业银行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等。

    经营期限:2003年7月7日至2004年6月27日

    税务登记号码:46010073584223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20号

    邮 编:570125

    联系电话:0898-68541428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永久居留权
王丽花    行长   460030580722002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陈传军           460100711108031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3、工行国贸支行与中国工行海南信托投资公司的关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琼银发[1996]第645号文、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工银琼发[1997]89号文,原中国工商银行海南信托投资公司撤销后,原中国工商银行海南信托投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椰城支行承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营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文件琼银复[1998]245号文,原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椰城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因此原由中国工商银行海南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金盘实业19,324,032股法人股,现由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持有。

    4、工行国贸支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工行国贸支行持有轻骑海药13,958,208股法人股。

    5、转让方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前,工行国贸支行持有金盘实业法人股19,324,032股,占金盘实业总股本的8.95%,为金盘实业的第二大股东。

    根据工行国贸支行于2004年2月18日与上恒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恒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工行国贸支行持有的金盘实业法人股19,324,032股,占金盘实业总股本的8.95%,转让总价款为7,729,612.80元。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得到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工行国贸支行将不再持有金盘实业的股份。

    二、受让方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保税区办公大厅C区第17-甲单元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号码:460100209819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汽车、汽车零部件的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证经营)。

    经营期限:200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9日

    税务登记号码:460100735824051

    股东姓名:黄世辉、黄鹏飞

    通讯地址:海口保税区办公大厅C区第17-甲单元

    邮 编:570216

    联系电话:0898-66802989

    2、上恒公司的股东情况

    上恒公司股东为2位自然人。其中黄世辉持有9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是上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鹏飞持有10%的股权。

    3、上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永久居
                                                               留权
黄世辉       董事长   440803196411242971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黄鹏飞         董事      440106660415193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符忠伟         董事      440306571129311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黄世明       监事长      440321690824461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曾安忠         监事      440824690625151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王先梅         监事      422425630408308   中国   海南海口           无

    4、上恒公司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上恒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5、受让方持股变动情况

    上恒公司于2003年6月11日与中国银行海南分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恒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中国银行海南分行(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持有的金盘实业法人股9,662,016股,占金盘实业总股本的4.48%,转让总价款为3,864,806.40元。该次股权转让尚需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上恒公司于2004年2月18日与工行国贸支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恒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工行国贸支行持有的金盘实业法人股19,324,032股,占金盘实业总股本的8.95%,转让总价款为7,729,612.80元。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得到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实施后,上恒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8,986,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3%,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恒公司于2004年2月18日与工行国贸支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恒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工行国贸支行持有的金盘实业法人股19,324,032股,占金盘实业总股本的8.95%,转让总价款为7,729,612.80元,上恒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2、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工行国贸支行将不再持有金盘实业的股份,上恒公司将持有金盘实业法人股19,324,032股,占金盘实业总股本的8.95%,为金盘实业的第二大股东。转让后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尚需得到财政部的批准方可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无其他特别条款。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提交报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金盘实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书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王丽花

    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盖章)

    签注日期:2004年2月18日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黄世辉

    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签注日期:200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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