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近日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董事局郑重声明如下:
    1、截止目前,本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上市公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应披露的公司信息。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除这两家报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信息外,其他有关本公司的任何市场传闻与本公司无关。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风险。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