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盘股份
    股票代码:00057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海南海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高新区裕科大厦539 号
    联系电话:0898-6680268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三、持股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05 年10 月14 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信息披露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
    (四)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金盘股份的股份。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交易双方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恒公司 指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 海马投资 指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盘股份 指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物业 海口市金盘物业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 指转让金盘股份15.55%股份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高新区裕科大厦539 号
    注册资本:1.5 亿元
    注册号码:4600002015790
    证券账户号码:08000227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车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汽车及零配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改装、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仓储运输,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经营期限:长期
    联系电话:0898-66802683
    二、海马投资的股东情况
    海马投资股东为4 位自然人。其中:景柱持有73%的股权;杨建中持有9%的股权;秦全权持有9%的股权;胡群持有9%的股权。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景柱,男,1966 年生,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景柱 |73%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1 景柱 董事长/总经理 460100661003281 中国 海口市 2 杨建中 董事 450211560912031 中国 海口市 3 秦全权 董事 460100600120033 中国 海口市 4 胡群 董事 420106196311305215 中国 海口市 5 文智雄 监事长 460024581012819 中国 海口市 6 赵树华 监事 412926197206184531 中国 海口市 7 王鸿儒 监事 110108650208899 中国 海口市
    五、海马投资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海马投资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海马投资于2005 年10 月12 日与上恒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海马投资以协议方式受让上恒公司持有的金盘股份法人股33,565,602 股,占金盘股份总股本的15.55%,转让总价款为23,495,921.40元。海马投资以自有资金支付。
    2、本次股权变动前,海马投资持有金盘股份法人股83,239,605 股,占金盘股份总股本的38.55%,为金盘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海马投资将持有金盘股份法人股116,805,207 股,占金盘股份总股本的54.1%,仍为金盘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无其他特别条款。
    二、海马投资本次增持金盘股份股权的目的是为了推进金盘股份股权分置改革。
    三、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
    第三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海马投资在提交报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金盘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备查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书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字):景柱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05 年10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