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5年2月4日,本公司与海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海汽集团将其持有的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1000万元。
    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4年12月成立,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竺延风,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行业及项目外,均可自主选择经营,但经营涉及海南省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行业或项目的,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方可经营。销售公司原股东为海汽集团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双方各占50%股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海汽集团和销售公司的董事,本次股权转让为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蒋雷、杜传利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事后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
    公司独立董事蒋雷、杜传利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关联方情况介绍
    海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3月成立,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金牛路2号,法定代表人:景柱,注册资本:2.2亿元。经营范围:汽车(含小轿车)、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改装;汽车租赁;储运;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车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海汽集团的董事、法定代表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依据
    由于销售公司新成立,本次关联交易根据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定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双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海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05年2月4日
    3、交易价格:人民币1000万元
    4、付款方式:乙方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增加了汽车销售业务,拓展了业务范围。
    销售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后,本公司根据财务制度按照所持股比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将大幅上升,改善了经营状况,增强了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此形成的销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新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公告。
    七、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海汽集团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2、股权转让协议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