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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项目:公司公告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2-05-17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368,329,3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4%,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赵序宏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八项议案, 并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报告和 议案:

    1、200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368,329,386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0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368,329,386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00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报告(368,329,386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68,329,386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0,304, 696 .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2,849,321.44元,可供本年度分配的利润-303, 154 ,018.0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经营亏损,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赵序宏、李运英、韩金福、 韩立彬、黄赦慈、符养光、陈戈、李春海。暂缺一名独立董事待定。其中, 陈戈、 李春海为独立董事。投票表决结果为:

    赵序宏(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李运英(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韩金福(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韩立彬(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黄赦慈(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符养光(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陈戈(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李春海(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6、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安继荣、刘继华、孙建伟。 其中,安继荣、刘继华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投票表决结果 为:

    孙建伟(368,329,3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7、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368,329,386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决定从第四届董事会起实行董事、监事人员年薪制。公司董事长、副董事 长和独立董事年薪为人民币6万元(含税),其他董事年薪为人民币3.6万元(含税) ,监事年薪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辅助工作人员可适当给予 一定补贴。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及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商 务考察费等)经董事会秘书核准可在公司据实报销。董事、监事年薪, 由董事会秘 书处按月制表,以工资形式通过银行发放,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8、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68,329,386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继续聘任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确定200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 万 元(其中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承担25万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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