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就资 产重组设立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本田”)、天津摩托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摩集团”)合资组建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事宜,经 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852号文件批复,于2001年9月20日获 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1年9月25日, 在天津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二、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是以天津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为存续方,以本公司的五 个子公司为加入方,采取吸收合并方式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和 注册资本均为9956.5万美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门胁轰二,总经理赵序宏,公司法定 住所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公司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方黄公 路6号。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销售自产产品及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研究开发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车 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有关的技术并提供研究成果。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自1992年12 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
    三、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成立后,本公司的五家子公司:海南琼港轻骑摩 托车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新大洲摩托车有限公司、 上海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总汇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终止 手续。同时新设: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上海 销售分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等五个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四、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956.5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794. 0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8.19%,日本本田出资3896.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9 .14%,天摩集团出资265.94万美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67%。依据2000年 12 月28日本公司与日本本田、天摩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日本本田将受让 本公司持有的1081.75万美元股权(相当于注册资本的10.86%)。上述股权转让后, 本公司持有4712.31万美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47.33%;日本本田持有4978. 25 万美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0%。有关内容见2001年1月2日和1月16 日本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有关信息。
    五、备查文件:
    1、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852号文《关于同意天津本田 摩托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五个子公司的批复》;
    2、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3、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