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01年3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 韩立彬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第五章之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 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0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预案》;
    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139,653,649.10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413,091.15元,可供本年度分配的利润-156,066,740. 25 元,控股子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9,863.21元,计提法定公益金209,931.60元 后,年末未分配利润-156,696,535.06元。本公司拟定分配方案为:本年度经营亏 损,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预计公司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首先用于弥 补上年度亏损,若有剩余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 不低于50%。采取年度结束后以派发现金方式一次分配。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审议批准陈凯建同志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4月18日(星期三)召开2001年股东大会。 根据 董事会决议,现将召开2001年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4月18日上午9时整。
    2、 会议地点:海南省琼山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南新大洲摩托车厂办公楼第 二号会议厅。
    3、会议议题为:
    (1) 董事会工作报告;
    (2) 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 关于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7)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4月6日下午收市, 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 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 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见下表)、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海口市珠江广场帝豪大厦二十六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1年4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
    6、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林帆先生、任春雨先生
    (3)联系电话:(0898)6719966转282、285
    传 真:(0898)6715518
    邮 编:570125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3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
    符养光,男,46岁,大专学历,会计师。1972年7月至1975年8月在红光农场当 工人;1975年9月至1977年1月在海南农垦橡胶厂任会计;1977年2月至1994年5月在 海南农垦第一物资供销公司任财务会计、财务科副科长;1994年6 月至今任海南中 纬农业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