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1995年度配股方案为:以现有股本 11200万股为基数对全体股东10配2.14股,配股价暂定为3.80元/股。该项决定尚 须股东大会通过后,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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