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12月27日在上海市东锦江索菲特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王为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并授权委托王洪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煤炭化工行业专家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投票表决,以全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决议内容:
    董事会同意投资设立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7600万元出资,占95%的股权;上海新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00万元出资,占5%的股权。新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牙克石市。经营范围包括:煤基甲醇及其衍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煤炭勘探、生产及销售。有关设立新公司事项经本次会议批准后生效。董事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序宏先生办理有关新公司设立事宜。
    二、董事会意见: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期待公司能够在产业结构的调整上有所突破,实现公司的再次腾飞,使股东能够获得较高的、长远的投资回报。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对新产业的培育,并使公司快速进入能源开采和深加工行业。目前公司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双方正就煤炭开采和甲醇煤化工项目进行洽谈,若这些项目得以成功实施,不仅能使当地从过去简单地出售煤炭初级产品变为生产高附加值的化工产品,从而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财政收入,繁荣当地经济,增加就业机会,也有利于引入资金、技术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理念,提升当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对我公司来说,新产业的进入不仅可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实现产业领域的跨越,而且为公司能够长久地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