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被动成为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新大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大洲公司发起人法人股4000 万元被司法拍卖原因,其持股数将由128,449,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7.45%),减至88,449,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2.02%),由新大洲公司第一大股东变为第二大股东。本公司将因持有新大洲公司法人股111,075,200 股,占新大洲公司总股份的15.09%,成为新大洲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原因,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口市琼山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 万元
    法人证书登记号:4600001002501
    组织机构代码:70886033-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农业种植;农业资源开发;信息产业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
    经营期限:1998 年5 月27 日至2008 年5 月27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琼字46000470386033X
    股东:上海康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89%)、浙江力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38%)、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持股16.70%)、洋浦鲁海公司(持股11.70%)、赵序宏(持股9%)、罗钟元(持股5.98%)、王玉英(持股4.4%)、王华军(持股4.22%)、李向园(持股2.7%)、齐玉霞(持股2.28%)、曲志远(持股1.69%)、李美华(持股1.34%)、武晓霖(持股0.84%)、李殿章(持股0.68%)、刘烨(持股0.2%)。上述股东中赵序宏与王玉英为夫妻关系。另外,上海康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王文萱与黄赦慈先生、李向园与林帆先生均为夫妻关系,赵序宏、黄赦慈、林帆为新大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 号10 栋之二201 室
    邮政编码:570125
    联系电话:0898-66713691
    二、实际控制人说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以下简称“桂林洋农场”)。桂林洋农场开业日期为1991 年5 月30 日,法定代表人黄运宁,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农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经济性质为国有经济,注册号:4600001001040,组织机构代码:20124931-2,税务登记证号码:460100201249312。经营范围:水稻,蔗糖,热作产品,水产品,水果,瓜菜,兴办实业。经营期限为长期。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吴亚荣。此外,海南省农垦总局所属海南省农垦总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24,877,0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38%的股份。
    产权及控制关系框图
王 张 王 罗 文 华 萱 荣 军 燕 |50% |50% |65% |30% --- ---- | | 上海康 浙江力 海南省 洋浦鲁 赵 罗 王 王 李 齐 曲 李 武 李 刘 正投资 达电器 国营桂 海公司 序 钟 玉 华 向 玉 志 美 晓 殿 管理有 股份有 林洋农 | 宏 元 英 军 园 霞 远 华 霖 章 烨 限公司 限公司 场 | | | | | | | | | | | | |20.89% |17.38% |16.7% |11.7% |9% |5.98% |4.4% |4.22% |2.7% |2.28% |1.69% |1.34% |0.84% |0.68% |0.2% | 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5.09%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但从上述产权及控制关系框图可知,从所有股东的最终控制人比较,桂林洋农场持股所占比例最大。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看,前三大股东中只有桂林洋农场法人代表黄运宁先生为董事会成员。黄运宁先生亦受本公司推荐,经新大洲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选举,担任新大洲公司副董事长。
    三、公司董事情况介绍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赵序宏 董事长 中国 上海市 无 黄运宁 董事 中国 海口市 无 郝义坤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之日,本公司没有持有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五、后续计划
    目前,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被司法拍卖的4000 万股新大洲公司法人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待有关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新大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的义务和责任。与新大洲公司其他股东一起,从新大洲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公司目前无增持新大洲公司股份计划,不会改变新大洲公司的主营业务或对其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2005 年新大洲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此前本公司不会改变新大洲公司现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本公司不会对新大洲公司的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本公司也无与其他股东之间就新大洲公司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业务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安排。新大洲公司的发展将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公司“三会”运作的规程规范运行。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年末数 年初数 总资产 104,075,248.71 104,086,584.70 总负债 24,147,227.94 24,147,227.94 股东权益 79,928,020.77 79,939,356.76 2004年度 利润总额 -11,335.99 -11,335.99 净利润 -11,335.99 -11,335.99
    七、其他事项
    1、截止本公告提交之日,除本公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新大洲公司的股份。
    2、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公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公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截止本公告提交之日起前六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新大洲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除赵序宏先生持有新大洲公司流通股70,305 股,因担任新大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冻结外,其他人未持有新大洲流通股份。
    八、备查文件
    1、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的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序宏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
    法定代表人:黄运宁
    签署日期:2005 年3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