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4月22日在本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到7 名董事,实到4名,3名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董事李汉华委托董事长张骏原代为表 决。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审议下列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议案;
    1、《章程》修改草案(附件一)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附件二)
    3、董事会议事规则(附件三)
    4、总经理工作细则
    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关于调整董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因董事会成员结构调整及工作变动、年龄原因,根据有关董事的要求,拟同意 孙健先生、宣庭普先生、汪家泽先生、李汉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对四位董事多年 来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辛勤努力,董事会表示深切的感谢;提名朱新民先生、朱志洪 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五),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调查研究,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会决定提名李德标先生、钱书法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件六至附件九)。董事会提议,本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贰万元,每半年支付壹万元。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钱书法、李德标、张骏原三名委员组成, 提议由钱书法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同意设立审计委员会,由李德标、钱书法、朱志洪三名委员组成,提议 由李德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01年公司业绩亏损汇报有关情况的议案;
    六、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2年6月10日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2年6月10日上午9:00—11 : 30,在本公司工会会议厅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1)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0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大公报》 );
    2)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上);
    3)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上);
    4)2001年度报告补充公告(刊登于2002年4月18日《证券时报》、《大公报》) ;
    5)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及2002年度利润预分方案; (刊登 于200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大公报》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6)《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草案(附件一);
    7)《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附件二);
    8)《关于在一定数额范围内授予有关事项审批权的议案》(刊登于2002年4月 12日《证券时报》、《大公报》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9)《关于调整董事、选举独立董事, 决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及附件五至附件九)
    10)《关于设立董事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11)《关于续聘公司200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刊登于2002年4月 12 日《证券时报》、《大公报》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2)《关于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刊登于2001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 、《大公报》关于办理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13)《关于终止华鼎科技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清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决议终止华鼎科技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鼎公司) 公告刊登于2001年12月1日《证券时报》、《大公报》。 华鼎公司清算组委托常州 常申会计师事务所对截止2001年12月20日华鼎公司资产、负债及2001年1月至12 月 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结果如下: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2,895,651.40元其他应收款 159,000,000.00元
流动资产合计 161,895,651.40元
固定资产合计 11,137.00元
资产总计 161,906,788.40元
补交税金 91,450.00元
    其中,华鼎公司应收常州新区发展(集团)总公司6000万元抵作该公司的投资 款,根据华鼎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其他债权和资产转入本公司。
    14)《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方式及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刊登于2001年12月1日《证券时报》、《大公报》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刊登于2002年4月2日《证券时报》、《大公报》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2年5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4、会议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02年5月15日7:30—17:00 持股东帐户 卡及个人身份证到会议登记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登记处:本公司办公室, 亦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常州市怀德中路123号
    邮编:213002
    电话:(86519)6600341 6600448
    传真:(86519)6670765 6630954
    联系人:陆晓燕 夏役勤 何建江
    3)其他事项: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