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8月14日在本公司党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05年8月4日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为吕伟民、倪明亮、吴克云、卢仲贵、颜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核销部分应收帐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8家企业核销应收帐款,认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