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会议审议事项第4项"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误写为"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属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公告信息中的失误深表歉意,请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对公告文稿的审核、校对工作,尽量杜绝此类失误的发生。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