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4日在攀钢集团长钢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04年12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2名,8名出席了本次会议,3名授权委托,肖水龙董事、王剑志董事委托范明董事、夏传文独立董事委托张强独立董事代为出席,1名缺席,文林董事因公出差在外,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任德祚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0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项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于2004年12月22日出具了事前认可书面文件表示同意,同时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任德祚(任控股股东董事职务)、王政(任控股股东董事职务)、李生国(任控股股东副总经理职务)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王卫民董事投弃权票,因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平性、公正性不甚了解。
    关联交易公告附后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1.同意此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4.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