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公司本年度配股计划将延期实施,原定的配股后再分红(所配股票享受94年度分红基金)方案将会延误股东分红。为了维护股东权益,经征求部分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于1995年9月14日召开会议,就94年度利润分配问题作出如下决议:
    本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分红基金基数12,403.44万元不变,按现有总股本62,015.5万股计算,每股分配现金0.20元(含税);本年度内所配股票不再享有94年度利润的分配权。
    特此公告。
    
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四日